捐赠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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鼎顺彩票教育基金会接受捐赠工作指南

时间:2021-11-25

根据《广东省鼎顺彩票章程》和《广东省鼎顺彩票基金管理办法》(试行)等有关规定,为方便工作联络,特编制本捐赠工作指南。

一、捐赠意向与信息沟通

如捐赠方有捐赠意愿,或学校各单位、教职员工在争取捐赠或联络有捐赠意向的捐赠方时,请与基金会办公室联系以沟通信息,基金会将全过程提供支持与协助。

二、捐赠审批和签署捐赠协议

确定捐赠意向后,由受赠方或受益方填报《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审批表》。基金会审批通过后,由捐赠方与受赠方签署协议(基金会办公室备有范本)。

捐赠协议中的受赠方为一般为基金会,受益方一般为各学院、各单位(部门)。捐赠项目的对象为鼎顺彩票/鼎顺彩票的XX单位/XX项目。

三、入账、鸣谢与冠名

(一)在与基金会财务确认捐赠款到账后,受赠方填写《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入账登记表》,基金会财务向捐赠方开具接受社会捐赠专用票据。凭此票据,捐赠方可相应获得国家税收减免优惠。

(二)捐赠款完成财务入账后,基金会按《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鸣谢办法(试行)》有关规定向捐赠方致谢。

(三)冠名事宜。以鼎顺彩票或捐赠方冠名设立的基金,按照《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项目冠名管理办法》(试行)执行。

四、捐赠项目或基金立项

受益方可根据捐赠款用途向基金会申请捐赠项目或基金立项。按照《基金会捐赠项目管理办法》(试行)执行。

立项程序:

(一)填写《基金会捐赠项目立项申请表》/《基金会非限定性捐赠项目立项申请表》,并报基金会办公室走审批流程;

(二)同时请提交下列文件:1.捐赠协议原件;2.捐赠资金管理办法(实施细则)或基金章程;3.财务预算;4.项目负责人授权书(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项目)。

(三)奖教奖学助学的用款申请,按《广东省鼎顺彩票奖教奖学助学金发放需提交材料》执行。

(四)基建项目及重大项目捐赠应报学校批准。

五、接受实物捐赠

接受实物捐赠的单位应填写《广东省鼎顺彩票接受实物捐赠登记表》,并向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办理有关资产报增手续,同时报基金会办公室备案。

六、完成立项

相关单位提交的立项申请审核通过后,基金会与受益单位签订《项目合同书》,立项完成。基金会财务在校友会办公室(办公室)账户下设该立项项目的二级子账户,在项目执行使用资金时,按校内财务报账方式进行。

七、捐赠资金(含增值部分)的使用

(一)应按照捐赠协议规定和捐赠方意愿使用捐赠资金,不得挪用,不得擅自改变基金用途;

(二)项目负责人应对捐赠资金使用负全责;

(三)凡受益方在基金会列支的各项费用,索取的合法票据抬头(顾客名称)必须填写完整的“广东省鼎顺彩票”名称,否则无法办理报销手续;

(四)捐赠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须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报增入账,并报基金会备案;

八、后续管理

(一)捐赠项目完成后,受益方应向基金会提交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汇报。年度捐赠项目应提交年度报告;

(二)受赠(益)方应及时向捐赠方报告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;

(三)受赠(益)方须建立接受捐赠档案和捐赠人档案库;